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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组织部(党校)岗位职责

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学校党委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有关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负责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协助校党委抓好各基层党委的建设,指导各基层党委抓好党支部建设。

3.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字方针要求,认真做好全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干部信息管理数据库,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6.加强党校建设与管理,指导分党校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各级干部的调训工作。

7.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校党委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

8.做好处级和科级干部培养、选任、考核、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按照选任工作程序,提出干部任免、交流、调配和使用的建议,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9.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抓好对违纪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

10.做好干部挂职和教师参与科技服务团选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有关人才工作。

11.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师生反映的有关问题。

12.负责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

13.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有关党建和干部专项工作。

14.完成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