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办〔2016〕17号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
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
《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2016年4月14日
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
讲话, 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决定,2016年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14号)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抢抓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五区叠加”的重大机遇,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每个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党员标准检视和改进自己,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的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区分层次,区分对象;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创新引领,丰富形式。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学习教育内容
1. 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古田会议、才溪乡调查、“四下基层”等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和近年来涌现出来的詹红荔、吕榕麟、黄志丽、盖军衔等先进典型,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开展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活动,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和我省的苏树林、徐钢等违纪违法问题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2. 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在福建工作期间倡导的“四下基层” “马上就办” “滴水穿石” “弱鸟先飞”等重要思想,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的重点内容。
3.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三、方法措施和学习效果
1.围绕主题开展学习。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分别就全体党员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内容和要求作出安排。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摆脱贫困》等书目,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逐篇学习、学深悟透。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党员提出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各地可编制形象直观、简明通俗的学习资料,满足不同群体党员多样化需求。
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第一个专题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 (时间安排在4—6月);第二个专题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 (时间安排在7—9月);第三个专题是“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 (时间安排在10—12月)。每个专题学习讨论可安排若干名党员作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互动交流。学习讨论题目要既紧扣主题、又紧贴实际,也可以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体现不同群体党员特点,让党员学得进去、议得起来。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组织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组织生产工作一线先进典型作巡回报告,进行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党支部要在“七一”前后,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4.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 区别不同情况, 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6.立足岗位作贡献。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农村、社区,重点落实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学校,重点要求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流动党员,重点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引导流动党员为流入地和家乡发展贡献力量。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省委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党员学习内生动力。
7.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坚持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上级带下级、班长带队伍,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增强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
8.用好“党员e家”平台。引导党员利用“党员e家”平台参加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和“三会一课”。通过设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鼓励党员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学习教育,丰富形式内容,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9.注重学习教育效果。重点看能不能坚定信仰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看能不能增强“四种意识”,爱党忧党兴党护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看能不能自觉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看能不能勇于担当作为,立足岗位作贡献,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看能不能树立清风正气,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自己。
四、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1.层层落实责任。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设立协调小组,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部门(系统)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加强具体指导。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2.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对于问题特别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要从各级机关选派党建指导员驻点帮助转化,抓好学习教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
3.注重分类指导。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农村、社区、机关、企业、高校等领域的学习教育指导性意见。县(市、区)党委和各级直属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的特点,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把学习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4.加大督查力度。省委派出学习教育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专项调研、参加学习讨论、列席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要把督促指导重点放到基层、放到党支部,真正沉下去,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要严肃批评、严肃问责,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5.加强舆论宣传。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及时推送学习内容。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6.注重统筹兼顾。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放到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中来推进,与做好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