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委〔2011〕38号)和学院拟设立工作部门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以下党组织:
中共福建商学院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监察审计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组织部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宣传部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统战部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安全保卫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工会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教务处、发展规划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科研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人事处、对外合作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财务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支部委员会。
中共福建商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